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开展律师协调试点工作意见》和省高院《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5月9日下午,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张红柳、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和兴、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陈宁等一行4人赴黄山专题督查指导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地查看了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市中院副院长郑刚,审委会专委王隼、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汪建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谢晓剑等参加调研座谈。
张红柳认真听取了黄山两级法院、市司法局工作汇报和律师代表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看法与感受后,她指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调解中具有独特优势。律师调解在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缓解诉讼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黄山中院与司法局对律师调解工作高度重视,调解机制已经建立,下一步要大力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迎接最高院和司法部的验收。刘和兴指出,开展律师调解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也是司法改革中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具体措施。黄山中院和市司法局在平台建设中,亮点纷呈、成效明显。律师要切实担起社会责任,同心协力推进律师调解,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郑刚表示,在法律共同体的机制下,律师参与调解机制仍需进一步探索。虽然现在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但全市法院及律师将会共同努力,使律师参与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工作更加完善。市司法局、屯溪区法院、歙县法院及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就律师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