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工作认真扎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责任心,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勤学好问,吃苦耐劳,绝对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3.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擅长办公软件应用,具有一定文字材料编写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并视实际情况放宽招聘条件。
二、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经面试合格后,与黄山市律协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含个人社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考核合格后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社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地点设在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4楼黄山市律师协会。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0559-2355357;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 2019年11月3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4.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证件编号。
黄山市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