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的评定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9]33号)文件要求,我市于通过印发《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于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经律师申请、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审核,现将2019年度我市专业律师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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