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域律师事务所精品化是律所管理观念、理念和机制的体系创新,既涉及对律所的管理,又关乎对律师的管理;既涉及律所的设立规则,又涉及执业律师的执业规范。从观念到实践,是一个逐步摸索和追求的过程。县域律师事务所的地方区域性只具有表征性,不具有业务的限定性。以县域律所的现存不足和问题为导向,依托地域性优势,或可弯道超车,打造本土的精品化律所。律所精品化,将会触碰现行的模式与新格局新要求的冲突,这是进步的代价。精品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律所专业化的极致,有着卓越的服务,并且在某个专业领域具有主导地位。在以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迅速发展时期,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催化下,县域律师事务所具有尝试律师业务发展前瞻领域的机遇。与此同时,法律服务是一门职业,但法律服务本身并非专门化,这为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形成和转型提供了可能和基础。
[关键词]县域 县域律师事务所 新消费模式 律师法律服务 精品化
在中国律师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县域律师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显突出。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7.3万多人,共有律师事务所3.2万多家。其中,合伙所1.94万多家,占59.55%,国资所 970多家,占2.98%,个人所9200多家,占28.47%。①2019年底,安徽省的律师事务所达871家,执业律师达14234人。2019年,全省律师办理业务31.5万件,同比增长22.8%,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案件101889件,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466件,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19163件。②
随着国家经济、法治的不断发展、进步,律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律师法律服务需求将同步增量,服务类型和要求呈现多样化,与此同时,法律服务市场也将不断饱和,精品化发展成为了很多中小律师事务所的选择,包括县域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律所精品化或为势之所趋。寻求律所精品化的过程中,现行模式与变化中的模式(或格局)的新要求将会产生冲突,旧有的模式和观念(诸如单打独斗,主要体现律师个人服务能力等)会受到打击,这是进步的代价,可能难以接受,但没有进步的现状将更难接受。③就县域律所而言,在客户来源主要在县域,业务构成主要在传统业务(并且主要在诉讼业务),总体上律所规模小、发展慢、人才少(或人才流失)等现实境况下,如何加快县域律师业发展的问题,事实上是一个很大的、重大的课题,在此,从律所精品化发展的角度,不求“发前人未发之覆”,仅以笔者点滴思索略述浅见。
一、县域律师事务所精品化概说
“县”字,按照《辞海》释义,是“地方行政区划名”,始于春秋时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据此,若按广义看来,县域不仅指一个县的区域,还包括县一级的市、区,当然,狭义上看来,仅指一个县的区域。同时,本文认为,县域,更多的是强调对一个县的某个行业(或经济)的治理(或管理)。对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而言,特别是对执业律师而言,地方区域性只具有表征性,不具有限定性;只具有客观性,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识别性,不具有等级性。所谓县域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的执业机构住所地在县域,县域律师即为在县域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
精品化,总体上应该具有规范的、完善的、上乘的、精湛的、甚至完美的意思,而精品化的律师事务所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和专业性、独具的法律服务特色和服务品质,并非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可以打造成更好和寻求成为最好的。有学者归纳了精品律所的一些特征:一是富有魅力的管理艺术,以少数几个资深律师为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二是强调人的因素,个人被认为是专业的领头人。另外,能够切实做到以委托人为中心。“精品律所是律所专业化的极致,在有限的领域提供卓越的服务,而且在专业领域居于一个主导地位,有品牌,这是精品所的一个基本概念。它与规模没有直接关系,精品律所并非都是小所。”④
二、县域律师事务所精品化的观念模式
(一)消费观念模式
律师法律服务,本质上是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服务对象角度来看,法律服务是消费的一种,是以法律服务产品来满足人们法律服务需求的过程。是故如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如何提升新型法律消费产品的供给及其质量以及如何适应或主动参照“互联网+服务”,形成“互联网+律所”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甚至组建“互联网律师事务所”(整合线上线下律师资源,提供在线电话视频资讯、在线法律事务办理等互联网法律服务)等等,都需要以服务相对方即客户的角度,从消费观念角度加以探索,打造品牌消费、品质消费。
同时,律师法律服务,又是一种信息服务。律师的诉讼、非诉讼代理过程、依法提供的各类咨询意见、法律建议、与司法机关及各类机构、公共媒体的交涉与交往等等,事实上就是法律信息的交流融通过程。基于此,需要考虑下述技术观念。
(二)技术观念模式
技术是多方面的,譬如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等。在日益进步的互联网技术背景下,传统律所的专业服务方式,包括高级文字处理、文档汇编、计时与计费、法律和案例检索、大数据分析、各类法律事务的沟通和处理、冲突核查、案件管理客户联系以及财务管理等等,实际上已与相关技术须臾不离,从某种程度和一些侧面上说,一些律所甚至可以视为或演变为某种法律技术服务性质的机构。当然,法律的思维和运用,需要理解人文关怀、人性幽微和敏锐直觉,人是主体而不可能成为客体和工具,故人工智能可能会带来深刻的主体性危机,但无法完全取代人(的主体),技术本身的进步,也不能取代实体的法律实务机构。同时,法律作为一种职业,具有判断能力的特征,需要法律职业者拥有情感和灵性完美组合,良好的判断力是一位律师最重要的、最有价值的特征。如今,不论小型律所还是大型律所,计算机技术可能为两者之间带来更大的差距,也可能逐步缩小差距。实际上,大量的律师事务所已经采用了技术,也有大量的执业律师已经使用计算机来改变法律事务开展的方式。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为了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提升效果及今后的发展壮大,必须在技术上加大投入,并能够紧跟技升级的时代步伐。
(三)营销观念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活动日益丰富扩展,将民商事行为法律化的观念,是一种业务营销的观念。律师法律服务拓展,是对法律服务市场份额和市场占有率的增量。这就需要核心竞争力、核心优势业务、核心专业能力,只要还处在法律服务的“卖方”市场,同档同行同质化竞争就将不可避免。将所有民商事行为都视作法律行为,并将这个观念融入业务营销,在传统的诉讼业务外,开拓新的法律服务产品,既为客户防控法律风险,还能运用法律知识、技巧为客户找寻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律师事务所要把发展新类型业务作为扩大服务和专业化发展的重要营销看待,不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三)团队观念模式
客户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与律师专业化的有限性之间产生矛盾。这种对法律服务的多样化、专业化需求与律师法律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从而构建卓越的法律服务团队成为硬需求,团队成员专业优势互补,进而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一旦形成合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精品化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县域律师团队化而言,持续性地引进、输入并留住优秀律师人才是必要的方式。目前已有的对引进人才在县域执业一定年限,给予适当奖励以及(对律所、律师)评优政策的倾斜都体现了这样一种观念。但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县域人才面临的“三角”困惑。县域内,业务相对传统、素质相对较高、收费相对保守的三角互有角力。素质高的人才难以面对收入相对较低,业务的传统现状,难以完全发挥高素质人才的潜力,而正因为县域的实情,又需要高素质人才的稳定。如图所示:
业务相对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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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相对较高 收费相对保守
(四)资源观念模式
包含战略、知识资源等,其中重要的是知识资源管理。一个律所,如果具有规范的知识管理体系,不但可以促进所内知识交流、办案检索和归集等,而且可以将知识管理加以外化,转化为市场营销资源。以此定位,促进研发法律服务产品,合理配置资源,完善管理模式。
(五)管理观念模式
包括文化管理、知识管理、技术管理、公司化管理等。律所的文化也是一种律所的管理方式,对律所文化的认同,可以简化具体的管理,而越好的管理越是简单,因为,律所的管理是服务律师而不是拘束律师。对于知识管理,如上所述,可以结合资源管理进行。技术管理,除了上述技术观念外,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相关技术工具的应用,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或兼职的技术负责人,他将是律所和律师的得力法律助手。此处主要阐述公司化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或实行公司化机制),涉及对现行规定的一些冲突,因为可能突破律所投资模式、方式的法定单一性。单就合伙律师事务所而言,合伙所的合伙人出资中实际上包括律师合伙人的人力资本。合伙人律师既是合伙人,又是执业律师,律所的服务性经营活动通过律师的智力劳动实现。货币、实物等资产在律所运作中仅仅是提供一种物质条件,在业务收入结构(或说经营收益构成)中,律所的人力资本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劳动资本和智力资本才是律所获取案源、赚取利润和权益的关键。因此,律师事务所实力的大小,不只取决于实物资本量的多少,甚至与其关系不大,律所作为知识集合体,通过高素质人才的人才管理和提升自身执业行为能力,增强竞争力。
三、县域律师事务所精品化的选择类型
从客户期待的消费观来看,律师的角色是多面的:是参谋、总指挥、协调员、教师、精神辅导员、诉讼代表、综合顾问、沟通联络员。“现代的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种固定的规则了,法律一定得随着时间而改变其内容”“律师也成了现代社会中不可缺的职业”。⑤精品化律所的选择,大体上可分为三大类:行业型、专业型和管家型。
(一)行业型
行业型方向具有明显的特定职业、行业特征,与特定行业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相互关联,法律服务客户群具有单向性,一个或几个部门法领域就是相应的法律服务潜在客户群。如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独具特色的中型所,定位在能源行业以及与能源相关的环境工程。该所具有“三高”性,即客户的集中度高、对律师素质的要求高、品牌的影响度高。当然,各个律所的定位不能凭主观臆断,而应将自身情况进行剖析,对过往客户情况和实务经验进行总结,结合市场识别能力、市场容量、竞争风险、可触及性来考量,形成识别性强的市场定位和清晰的目标客户群体。
(二)专业型
专业型侧重诉讼、非诉讼等各律师业务种类的细化分级,从各部门法专业和各类法律纠纷案由的细分领域出发,寻找适合的专业门类。例如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定位为“中国高端民商事争议解决”这个业务的细分市场。法律服务被看作一种职业,使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得享职业一词所潜含的特殊尊重。法律服务成为一门职业,但是,法律服务本身并非专门化。法律职业的“万金油”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通才技艺的体现,意味着只要经过适当的学习、调整就可以从这一领域进入另一领域,从刑法到民法、行政法,从诉讼、仲裁到非诉讼,反之亦然。“专业化是品牌的定位,精品化是品牌的保障和深入”,专业型律所的形成,律师的专业化操作,看来由法律服务本身的特性所决定。
(三)管家型
律所需要寻找最能体现自身优势与差异化的业务领域,将竞争风险降到最低,做到知己知彼,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如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的特色是服务方式,客户定位在中小客户并提出管家式服务,为客户做最贴身的设想,做全方位的服务。管家式服务,有时会超出收费的范围,甚至超出专业范围,但是只要以管家式服务为理念,客户相对稳定。
结语
如同正义的追求和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样,律师事务所精品化建构和完善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律师事务所所精品化发展模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且必将呈现多样态的不同发展模式。在县域律师事务所精品化过程中,应当加强业务领域拓展,完善业务结构,注重规范化建设;同时,可以重视会尝试律师业务发展的前瞻领域,开发和展开信息网络、电子商务、风险投资等法律服务新品种,其目的在于创新县域律师业务服务产品,不断调整完善县域律师业务服务模式和融入机制,形成律师服务领域的服务优势。梁遇春在《吻火》一文中写道,徐志摩手持一根纸烟向一位朋友点燃的纸烟取火,他说道:“kiss fire(吻火)”。县域律师事务所精品化发展就是一团火,不是隔岸观火,而是要用热心参与、融入于这个的热火的精品化创新之路。
作者单位:安徽望庭律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①《2019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http://www.moj.gov.cn/organization/content/2020-06/24/574_3251377.html。
②《安徽省律师行业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载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ov.cn/zmhd/xwfbhx/8322241.html。
③诸如传统律师管理模式与现代创新型管理模式的矛盾;法律服务需求类型多样化增量与法律服务、业务能力之间的矛盾;服务需求增量与县域律师、人才、人数之间的矛盾等。
④《我们该怎样把律所做“精”?——来自“律师事务所精品化发展研讨会”的观点交汇》,载中国律师网http://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17150。
⑤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