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党建工作新常态和品牌创建研究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程达群
今年五月份,我们习总书记在考察河南的行程中第一次提及“新常态”。原话是这样的:“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今年7月,习近平在与党外人士的座谈会上重申了上述新常态观点。习总书记是在经常经济工作中提出的这个新名词。按通常的理解,意味着中国经济要摆脱“旧常态”。所谓旧常态,是指一段时期增长速度偏高、经济偏热、经济增长不可持续的因素累积,并带来环境污染加剧、社会矛盾增加以及国际压力变大的严峻挑战,也是十八大以前长期改革滞后形成的“体制病”和宏观失衡“综合症”。随着这个词的普及和升温,不仅仅在经济方面,在政治文化各方面都开始用上了这个词。
如今我们的司法文明和司法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也出现了新常态。作为司法文明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这个新常态下进行律师业务提升,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广大律师探讨的课题。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党的领导是一个必须坚持的原则。作为基层党组织,必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律师事务所这样特殊的单位,更需要党组织发挥独到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党组织不仅仅在开拓业务,领导方向方面有着独到的作用,更为明显的是,我们需要在律所文化,需要在品牌建设方面做出特殊的作用。
在创建品牌方面,律师事务所的基层党组织,第一就是要引导广大律师了解形势,关注大势,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全面客观认识经济新常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判断上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律师服务的新变化,律师服务将从传统业务更多的向创新业务延伸,律师介入各类经济事务的范围和领域将会更加广阔,律师服务与经济发展将更加深度融合。
在商业社会里,品牌的效应很明显。尤其是服务行业,当事人在没有接触到你的产品之前,听说的只能社会上传的口碑。这种品牌就是被社会公众所知晓的广度、被社会公众所认可的深度。那么律师的品牌又是什么呢?律师虽处在商业社会里并且多服务于商业社会,但其品牌的内涵与形式却不能与商品的品牌相混淆!律师品牌更不能完全等同于律师的知名度,它应比律师的知名度或者一般商品的品牌有更深刻的内涵及更深远的社会影响力。而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力,显然是创建律师品牌的核心任务!
律师事务所当然必须拥有自己的品牌,而基层党组织在营建品牌方面可以发挥独到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加强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可以树立品牌标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很注意点滴的积累,下面有一些基本的做法:
第一,我们很早就注意加强和记者的联系,并建立起了自己的网站,加大宣传的力度:
现代的网络传播很快很广。尤其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记者。我们以党组织的名义经常接受媒体的采访,并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要保证密切的沟通及良性的互动。我们通过多种的合作方式:做节目或者为一些法律专栏写文章,又或者给一些媒体提供免费法律顾问服务而让自己的名字经常可以出现在这些媒体之中等等,混个了脸熟。我们建立了宣传团队,并进行了相应的分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在大多律所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所不同的只是档次的区别,有的是一个宣传的窗口,有的只是提供一下联系方式而已。但无论如何,在自己的网站上多一些自夸(也未必全是),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的。我们律所正在拟办自己的杂志,定期定向的发放,以起到双向联系沟通的作用。
我们律师业发展不久,传统的宣传方式依然是当事人的众口相传,但传统的却并非土气的,其重要性可是不容忽视!案子办好了(在当事人的眼里看来,所谓办好了,当然就是案件的结果对他有利),当事人就会盛言相谢,然后就会对你大力宣扬,如此固然好。但在接案之前,我们并不能确定案件的结果(不是每一个律师都有案源选择权),最终的判决也非律师所能决定,如果判决不幸出乎意料之外,以何当之?那就要尽力完善办案的每个环节,从各个方面都要让当事人知道:你的这个案子,我的确尽力了。若如此,结果即便不利于我方,当事人也当会予以体谅,即使心怀芥蒂,但也不至于怨言相向,给律所脸上摸黑。
第二,通过党建来营建律所独特的人文环境,即所谓的企业文化:
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人文环境。这些是在常年工作中累积下来的,也带有创办律师所合伙人的烙印。一般说来,企业文化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是又让人感觉它无处不在!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文化,每一个文化都有自己的特点,那么律师应该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呢?律所不同与一般的企业,每个律师都有他自己的特点。我们要善于总结,将律师所里大多数律师的共性提炼出来,同时考虑到所创始人、合伙人、以及传统特点提炼出来。进行系统归纳,并且将其予以发扬。企业文化口号当然是需要的,但不能口号化。口号喊的多了,就少了内涵,少了气势,多了几分流俗,多了几份苍白,最后就演变成了只会说话不会办事的旧官僚作风!但企业文化并不拒绝口号,关键是要把口号融入到具体的行为中,融化到我们的血液里,在我们的一举一动之中,无不体现出企业文化的意味来!
第三,在抓党建促所建的过程中,正好是打造律师所文化、形成品牌的大好时机。我们可以将党的宗旨、路线方针融入所的文化,形成纲领性指导性的思想,结合律师特点,打造全新的文化品牌。企业文化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东西,律师的企业文化更有其深刻的内涵。创建律师品牌,即非一朝一夕之功,也非一招半式之间即可出奇制胜。党组织在引导律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经济工作的政策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基础上,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形势下对律师服务的新要求,明确律师服务新常态的方向和任务,全面加强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律师在新常态中的角色定位,明确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要锤炼精深本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要求,把加强学习放在第一位置,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注重借鉴有益经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加强实务训练,努力掌握新常态下律师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要恪守诚信本色。始终高举诚信旗帜,像珍惜生命一样维护诚信,诚信于国家,诚信于社会,诚信于法律,诚信于当事人,守住律师执业的生命线,筑牢律师事业的基石。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坚持执业为民的宗旨,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进步,努力在经济新常态下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律师的党建和品牌建设离不开律师对于政策的把握和经济态势的理解。在目前新常态下,就要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赋予企业文化发展的新思路。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律师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措施和国家重大经济决策,切实找准服务新常态的着力点。要努力服务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着眼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特别是“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为跨区域、次区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着眼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着眼国有企业改革,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供法律服务;着眼小微企业发展,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法律服务。要努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发法律服务项目,推进法律服务创新,努力推出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律师业务能力和水平,帮助企业加强商标、专利、商誉、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运用和保护,为“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作出贡献。要努力服务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广覆盖;做好专项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规性审查等提供规范化的法律服务,做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推动律师担任社会组织、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要努力服务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
总的来说,律师事务所的基层党组织必须明确方向,勇于创新,在新常态下积极探索律师所的品牌建设。一个所的品牌成功了,这个所的党建也成功了。一个所的党建搞好了,这个所的品牌一定能做好叫响。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新常态下我们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大胆进取、开拓创新,开创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