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庆年在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4月1日)
汪庆年
各位律师、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召开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刚才,律师和公证管理科科长汪建华部署了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考核和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2016年度律师工作和律师协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学习了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并对相关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2015年全市律师工作情况
2015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836件,民事经济案件3681件,行政案件 104 件,非诉案件87件,法律援助案件860件,担任法律顾问1133家,全年全市律师业务总收入5095万元。全市现有24家律师事务所,146名执业律师。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夯实。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注重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与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执业纪律建设、律师文化建设、公益活动开展、社会责任承担等结合起来,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为每名党员律师制作了统一规范的党员示范岗标牌。组织党员律师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2015年,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捐款助学助困15200元,安徽久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为贫困群众捐款3750元;安徽经盾、谷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律师为结对村困难党员送去2000多元的慰问款物,北京高朋(黄山)律师事务所成立了“高朋资助品学兼优基金会”,对黄山区17名品学兼优贫困大学生、6名品学兼优中小学生进行资助,共捐助金额43200元。
二是律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律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律师参与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接待工作机制;积极安排市直及区县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参加市、区县领导开门接访活动,对涉法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依法解决信访事项。成立了黄山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校园法律辅导青年律师志愿团、维权职工合法权益律师顾问团,为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名律师受到了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通报表彰。积极推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通过黄山日报、《法在身边》等新闻媒体以案释法。不断深化“律师进社区”和“双联”活动。全年全市律师开展法律咨询347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11份,举办法治讲座182场,参与纠纷调处369起,协助修订完善社区规章制度227项,协助司法所、社居委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195人次,走访群众319户。
三是律师执业监管不断加强。给每名律师发放人手一册《律师行业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汇编》;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社会监督和对律师办理重大案件的监督指导,同时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和法轮功等案件备案制度;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行政审核、许可。建立了实习律师领取实习证时警示教育谈话机制和首次取得律师执业证和重新申请执业人员集中宣誓制度,严把实习人员和新执业律师“入门关”。2015年对申请实习的15名实习人员进行了入门谈话,对首次取得执业证的18名新执业律师进行了集中宣誓和集体谈话。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档案及诚信档案,对投诉和反映律师违纪问题,及时调查了解核实。全年共对4起反映律师不按规定收费、责任心不强、庭审说话随意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当事律师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督促及时整改。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行风监督联席会议,邀请市委政法委及市公检法、工商、房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协商,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律所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管理第一责任人,主任、合伙人和党员律师带头执行和遵守律所规章制度,突出加强律所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结合律师管理工作半年督查,联合市档案局,对综合档案管理已达标的律师事务所档案进行中期督查,确保律师事务所综合档案管理常态化。印发了《关于开展黄山市第二批先进律师事务所评比活动的通知》,经过区县司法局推荐把关,市局审定,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等4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全市第二批先进律师事务所。继续完善律师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努力做到全案、全程、全员运用,坚持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2015年我市律师工作信息被省厅司法行政内网首页采用6条。
五是律师社会形象显著提升。积极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期间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开展主题研讨活动15次,律师学雷锋进社区85人次,群众法律咨询1050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300余份,调解纠纷47起。律师学雷锋进校园活动中,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2人,举办法制讲座10场。律师进企业172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件。律师献爱心活动中,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59人次,走访、帮助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33家,与特困人员结对8对,捐款治病9人次,捐资助学5人次。全市各类捐款7800余元。2015年《黄山日报》“以案释法”栏目刊登24期,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律师工作,展示了黄山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二、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变化,律师事务所发展由小到大,从弱到强,律师队伍结构也由过去专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发展成现在的专兼职、公司和公职律师并存的新格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必然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管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法律服务机构,有人有财有物,就必定要有章程、有制度、有管理。管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有重视和加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才能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发展。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荟萃人才、凝聚众心、创新服务理念、创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打造品牌律师团队,走专业化分工之路,需要规范化的管理。近几年来,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比较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事务所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从严治所的要求,坚持以诚信服务为目标,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以强化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为抓手,以狠抓薄弱环节为切入点,以律所人员管理为重点,组织律师深入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提升年等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律所主任、合伙人和广大律师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普遍加大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力度,制定了更加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没有发生大的问题和投诉案件,律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呈现出良好的势头,这些都是多年来大家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的结果。由于今年确定我分管律师工作,前不久,我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次调研,发现少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管理的思路上、方法上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相比,还存在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成效不太明显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律师事务所抓规范化管理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强。少数律师事务所没有充分认识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从律所长远发展角度去思考问题,感到律师事务所就是一个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的工作又相对独立、松散,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思想上产生了畏难情绪,一些律所主任和合伙人不按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还有极个别律所主任在其位不谋其政,由他人代行日常管理,对所内存在的问题睁一个眼闭一个眼,或视而不见,极少数律所内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少数律所合伙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监督和制约机制;极个别个人律师事务所觉得自己是一人所,只要管好自己就是抓好律所的管理,存在抓不抓一个样,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可有可无的陈旧思想观念,少数律所主任抓管理不知从何而管、从何入手、从何而抓,导致律所管理不规范。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主动接受、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管理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抓管理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存在上面抓一阵就动一下的被动局面,造成了少数律师一年也来不了律所几次的不良现象,久而久之,自然而然就出现了对人员失管失控,这样的管理就等于流于形式,形同没有。
二是各类文书及业务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文书及业务档案资料管理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特别是一些开办时间长久的大所,难度就更大。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律所尤其是一些合伙人对文书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强调客观原因多,认为建立档案室投入大、作用小,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等等。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有极少数律师事务所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导致上级文件、开展活动台帐资料、所内办案文书、业务档案资料等随处乱放;有的已整理好的卷宗内缺少发票、风险告知书、办案小结,有的批办单上无律所主任审批签字等;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新设立的律所要严格按照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抓规章制度落实及日常执行力度不够。尽管所有的律所设立时都能认真按上级的相关行政许可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合伙人协议,聘用律师、内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等等,但从抓落实、抓执行的情况看,有些律所做的不尽人意,主要是缺乏日常有效监管,相应的措施也不到位。如极少数律所所务会议、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开展年度重要活动无文字痕迹,有极少数律所连市律师协会统一发放的会议记录本、学习记录本、收案、归档登记本都找不到,出现这种情况是不应该的,也说明这些律所管理比较松散。还有少数律所制度多年来没有修改,一些该建立的制度也没有建立健全,出现管理上无章可循,随意性大等问题。
四是抓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应用力度不够。按照上级要求,律师事务所的每名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办公桌上至少有一台电脑,每个所至少有一名专职内勤负责所内日常具体事务,但从实际情况看,极少数律师事务所没有达到人均一台电脑的要求,从信息化系统应用情况看,有极少数律师已收案件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或根本就不登录系统,大部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在系统相关子栏目中进行应用,如案件文档、日志等基本上没应用,日常点击访问系统次数不多。这方面市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区县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和律管科(股)长,都配齐了密钥,但少数区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日常应用不重视,有的甚至不会用等等。在全员使用、全案录入、全流程应用方面也不尽人意,目前仍有极少数律师对系统应用基本不会(年龄偏大的律师除外),有的合伙所律师不少,但登录系统的案件不多,甚至有极少数律师近年来系统上一个案件也没有录入过,这种现象极不正常,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查一下。从每月信息化应用通报情况可以看出,有极少数律所对信息报送工作极不重视,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把上报信息当着应付差事,每月上报信息不及时,质量不高,甚至有极少数律所把信息报送当成是额外工作、是负担,根本就不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有的上报信息就一句话等等。
五是律所内部日常办公场所较乱,所容所貌不整洁。由于过去经济条件有限,一些律所购买或租用场所时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办公场所相对较小,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律师事务所人数的不断增加,一些律所的办公场所显得比较拥挤,由于多年来没有改善硬件设施,办公场所的设施显得陈旧,与目前律所发展要求有些不相适应,甚至影响律所的形象。如我们有些律师事务所无接待室、无会议室,有的律所室内物品到处摆放,办公桌椅、地面不整洁,电脑灰尘不打扫,这样的办公环境给当事人第一印象如何可想而知,同时也给律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有的律所只注重业务发展,不注重所容所貌和办公场所、办公环境改善,会议室内各种物品随意堆放,如废旧报纸、纸箱、办案卷宗资料、甚至文件随处可见,影响美观。
六是党建工作存在时紧时松现象。近几年来,省厅、省律师协会对律师党建工作抓的比较紧,召开过现场会、发过不少文件,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自身建设抓得实,也很有成效,能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登记本,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文件、开展各项活动,有的党支部按照“六有“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有的重业务、轻党建,有极少数党员表率意识、模范带头作用不强,有的上面抓一阵,下面动一下,还有极个别律所党支部缺少党员活动场所、缺少党员学习园地,各种会议制度不健全,坚持不够好,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的次数比较少,普遍存在不注重培养优秀律师入党等不足。
七是公示制度不规范、不及时。公示制度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近些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一些制度规定也不断健全完善,加上律师事务所场所变更、律师执业流动,从日常工作中不难发现,极少数律所所名铜牌也不挂到墙上,旧制度、老规定也不及时更换,律师个人相片下未注明执业证号,对转所和新领证的律师未能及时予以公示等现象,有的所虽然对新增加的人员上了公示栏,但大小颜色与原有的不相匹配;有的当事人须知没有更新,有的所里电话号码变化了,但挂在墙上公示栏内的投诉电话仍然还是老的等等。
八是律师执业不规范,投诉偏多。近三年来,投诉律师问题的偏多,主要是少数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有的收取费用不开正式发票、有的巧立名目收取所谓的保证金等,有的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不按规定进行风险代理收费,有少数律师代理见证业务时,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见证,导致当事人投诉,有的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尽心尽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的甚至出现同一律师为同一案件两个当事人代理,有的出现同所代理等,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违反看守所有关规定,私带东西给犯罪嫌疑人等等。
以上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无论是带有普遍性的,还是极个别现象,都会不同程度地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都要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要对号入座,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簿弱环节,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对策加以解决。
三、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近年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抓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思想认识。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机构,是法律精英的集合体。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应成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自觉行动,目前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尽管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作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要认真组织律师学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和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牢固树立依法按规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意识,举全所之力抓好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得力,行动上一致。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律师和内勤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增强自觉守纪意识,形成管理共识和合力。
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保证内部管理制度正常运行的机制。近几年来,通过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各律师事务所制定和完善了一些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有一些律师事务所缺少应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律师事务所要借助今年省厅开展综合实力评价之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近几年来,尽管市局和市律师协会做了诸多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工作,比如统一规范了收案、归档登记簿,会议、学习登记本;统一规范了律师业务文书文本,从落实情况看,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基本上能按要求落实,但也有少数律师事务所落实不够好,存在讨价还价,打擦边球等现象。这些问题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运行制度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有关。我们常讲,思想上重视了,行动上不落实还是等于零。因此,要抓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必须要建立配套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符合自身发展要求,合乎法律法规规定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内部管理制度正常运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按规章办事,真正做到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规定打谁的板子。
三要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品牌律师事务所。强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依法诚信教育,是增强律师自觉遵章守纪、加强自我管控、自我约束自觉性的关键,创建品牌律师事务所,打造精品律师事务所,必须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必须建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访、评、查”立体机制,对律师办案质量、收案收费、投诉查处、诚信满意度等进行动态监管,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促进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对律师执业日常监督管理,要真正做到统一收案、收费,并开具制式发票据,切不可用收据代替发票,防止打“白条”现象发生。区县司法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指正。要通过上下齐抓共管,努力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推向新的层面,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有更多的律师事务所跻身全省五十强律师事务所先进行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