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由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黄山市律师协会主办的“长三角《公司法》实务交流会”在安徽黄山圆满召开。来自长三角地区及全国多地的律师代表、专家学者等近两百人齐聚一堂,围绕新《公司法》的实务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开幕式由黄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程军健主持。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秘书长、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主任曹军,黄山市律师协会会长蒋思清,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曹志龙分别致辞。
主题培训环节,曹志龙主任以《新公司法修订对公司诉讼的重大影响》为主题,系统剖析了法律修订后诉讼实务的变化,重点解读了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董监高义务与问责等热点问题。
主题分享环节,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全明律师围绕“新《公司法》关于发起人之间连带责任”的几种情形展开实务探讨;江苏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主任朱德堂律师详细梳理了“新《公司法》下董事的民事责任”的边界与应对策略;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讲师团讲师吴东波从民刑交叉视角,探讨了董监高履职风险的防范路径;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吴凤兵律师则针对新《公司法》第54条的实践争议,从经典案例中展开实务分析。
在主题沙龙环节,六位与会嘉宾围绕“实控人与董监高法律责任”展开分享,重点对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条款深入探讨。
本次会议紧扣新《公司法》实施中的热点与难点,通过培训、分享、沙龙等形式,为律师行业提供了前沿的实务指引,也为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将把会议成果转化为实践动力,以专业服务护航企业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