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提供服务部门
黄山市司法局初审并报省司法厅。
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依据
服务部门应按照以下依据向服务对象提供该项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第二十四条
申报条件
1 拟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应当是本所合伙人。
2 政治、业务素质较高,有管理能力。
3 通过合法程序产生。
申报资料
1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登记申请。
2 关于变更负责人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相关表格请自行在【下载专区】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