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律师宣誓制度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律师集中教育培训期间,组织全体律师(包含执业律师、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进行集中宣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誓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
二、宣誓地点:全市律师集中教育培训场所(曙光云松宾馆一楼玉屏厅)
三、宣誓内容:详见宣誓誓词
四、要求
1、各区县司法局律协联络组要及时通知所属律师按时参加集中培训和宣誓,各律师事务所要通知到全所律师;
2、全体律师参加集中培训报到时,必须带上律师袍,以便集中宣誓时穿着,极少数律师未购买律师袍的,宣誓时要着正装参加宣誓;
3、无极特殊情况必须参加集中宣誓。
黄山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