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司法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