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律师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司法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