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市律协对因投诉处于调查阶段的汪晓华律师做出暂缓考核的决定。
6月11日,市律协对投诉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暂缓年度考核的原因已经消除。市律协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汪晓华律师的年度考核结果重新审查确定,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
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欢迎广大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律师协会反映。
黄山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