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黄山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山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律师
服务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各区县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深刻领会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目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和培养广大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积极组织所属律师认真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
二、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要突出主题,创新内容,拓宽形式,结合实际,如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律师进社区”、“双联”活动以及特色法律服务团等相结合,制定具体活动计划,突出律师行业法律服务优势,广大律师要积极主动参与活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所属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担任法制副校长等实际,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深入乡镇(街道)、村(居)、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各区县司法局要结合属地实际,采取集中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学校或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
四、各律师事务所和所属律师要与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的社区、“双联”活动对接的乡镇联系,主动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访贫问苦活动,帮助基层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是帮扶孤残、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
五、3月5日、8日,分别组织全市青年团员律师、女律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展大型义务法律咨询专项服务活动。
六、各区县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中,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人物,进一步扩大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七、各区县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收集上报活动工作动态信息、统计活动数据,3月2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市局律师管理科(电子版报送至小艾邮箱)。